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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“李心草溺亡案”一审宣判 李心草母亲表示将上诉

9月21日上午,云南“李心草溺亡案”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,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被告人罗秉乾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判令罗秉乾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美莲经济损失人民币63257元。

对此结果,李心草母亲陈美莲表示,将提起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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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21日,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外

陈美莲表示,事发当晚,与李心草一起喝酒的,除了罗秉乾外,还有任某燊、李某某昊两人,应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。同时,还应该追究两人的民事赔偿责任。

此前,陈美莲向法院提起了对任某燊、李某某昊两人的附带民事诉讼。今年8月24日,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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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吧视频监控显示,2019年9月9日凌晨,事发前,李心草与三人一同喝酒

裁定书显示,目前,公安机关仍在侦查,故陈美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,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,依照相关规定,陈美莲对两人提起的民事诉讼起诉,法院不予受理。

对此,陈美莲的代理律师认为,这个赔偿诉讼是一个必要的共同诉讼,不能分开处理。接下来,他们将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